以房养老靠得住吗?让我们的观察眼给你细分一下!

旅居故事汇 2017-09-28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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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7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旨在鼓励保险业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探索完善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丰富养老保障方式的新途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

2014年6月17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旨在鼓励保险业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探索完善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丰富养老保障方式的新途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俗称“以房养老”,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指导意见》发布伊始,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议,甚至引发大量质疑。然而,“以房养老”政策受到质疑部分原因,是社会对“以房养老”政策存在误读,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误读之一:“以房养老”是政府推卸保障职责

实际上以房养老不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否定,而是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补充,将为养老市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长期以来世界银行致力于解决全球人口老龄化问题,并在养老金发展模式的探索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其中“多支柱”模式是世界银行倡导的养老保障改革较佳方案。早在1994年,世界银行首次提出了养老金“三支柱”模式的思想和建议,并为世界许多国家所采用。作为养老金“三支柱”模式的构成部分,

排名前列支柱又称作基本养老保险,是政府向全体就业人提供的公共养老金计划,大部分国家都采取非基金化强制实施的运作模式,其目标是保证退休者的基本生活

第二支柱”是私人和公共部门的雇主向雇员提供的一种辅助性的补充养老金计划(企业年金)

第三支柱是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目前,我国养老金“三支柱”模式构建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效。根据养老金“三支柱”模式划分,“以房养老”是一种金融创新产品,属于“第三支柱”的补充养老保险范畴,有别于“排名前列支柱”的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其突出特点是市场在养老市场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将为养老市场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老年人可根据个人生活状况和养老需求自愿投保,这就好比进入超市购物,同类产品的多样性可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但最后选择的产品由消费者偏好和约束共同决定。如果说基本养老保险主要任务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那么“以房养老”的主要任务是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

误读之二:“以房养老”不如出售房产或出租住房养老

实际上以房养老可以在某种意义上理解为出售房产养老,与一般的售房存在较大差别。

排名前列,“以房养老”不是一次性出售房产,而是分期出售,出售期限为合同签署日至老年人身故,身故之前将持续获得养老金现金流.

第二,“以房养老”期间,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而出售房产或出租住房养老期间,老年人必须放弃住房的使用权,另谋其他住处.

第三,“以房养老”是反向抵押业务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有机结合,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定期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确保老人的晚年生活后顾无忧,无形中提高了老年人的潜在长寿收益.

第四,“以房养老”期间,保险公司除了支付一定养老金以外,将提供养老、护理、医疗甚至养老社区等方面服务,将改变传统的单纯现金养老模式,有利于促进养老服务产品多样化,更好地满足不同老人年的养老需求。

误读之三:“以房养老”将减少子女继承的资产

实际上资产有多种存在方式,通常分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而以房养老是把固定资产转化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都有价格波动的风险,但不同类型资产转换本身一般不会引起资产贬值。

排名前列,“以房养老”期间,老年人可以获得一定数额养老金,除了满足自身养老需求之外,多余部分同样可以馈赠子女,反之,尽管房产未来可以遗赠子女,但子女需要承担老年人的养老责任,满足老年人养老金不足之需

第二,老年人愿意把房产作为遗产留给子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近些年住房价格高速上涨,房产成为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调整期,住房价格非但不会持续高速上涨,甚至存在价格下跌风险,对老年人而言,“以房养老”一方面可以锁定房价下跌风险,当房产处置所得不足以偿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时,保险公司将承担房价不足的风险,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属追偿,另一方面无论是参与型产品还是非参与型产品,抵押房产价值增值部分将部分或者全部归属于投保人,其身故后房产处置所得在偿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依然归法定继承人所有。综上所述,“以房养老”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产品,实质是房产证券化,一方面可以盘活老年人房产存量,为老年人养老提供一定额度的持续现金流,另一方面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护理、医疗等方面服务,让老人年享受传统的居家养老的同时,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 

首先说一下以房养老的现状,14年7月1日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意味着保险版的以房养老正式开闸。目前,试点范围已扩大至多个省市。截至2017年7月底全国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共有65户家庭90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其中无子女家庭32户,有子女家庭33户,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为71岁。在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家庭中,月领5000至10000元的居多。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看到这里,所有人都应该明确的知道了,住房养老,不是养老政策,而只不过是一种保险产品,是商业保险的一种。作为一种保险产品客户虽然可以随时退保赎回房屋,终止保险合同,但要承担一笔不菲的退保手续费和其他各类费用。保险:准确的说是商业保险,盈利是排名前列位的,社会公益性在其次。简单点说就是,保险公司不赚钱肯定不会干这事。新闻中提到苏州一位老人尝鲜以房养老,评估房产60万元每月可以领取3000元。以此我们可以简单做一个推断,基本每月能够领取的钱数就是房产的价格除个200,就是平均每月的钱数了。简单理解就是领钱的时间不会超过20年。新闻背后才会有更多的故事,新闻中提到是在姑苏区,小编随手查了查,该区房价基本在2-3万之间。如果苏州这位老人的房子有80平米,那么市场价格至少在160万以上。当然新闻中没有具体提到具体小区和房产面积,颇为遗憾。而据苏州日报表示,苏州一保险公司有关人士算了笔账,70周岁的男性老年人有价值为500万元的房产,扣除延期年金保费(一年约3万元)和保单管理费,每月老人拿到手的养老金为1.85万元左右,而如果房产估值100万元,每月到手有3700元左右。这样来看,如果寿命只有75岁的话,500万的房产至死也就能拿到111万。即使表现很好,活的很努力,突破了全国平均寿命活到80岁了也不过能拿到222万元。

一栋价值600万的房子,放到银行抵押贷款,可能贷出300万元。如果是60岁贷的款,按平均年龄能够活到75岁的话。是不是一年就能相当于拿了20万?当然我们这里不讨论利息的问题,那不是核心。如果直接把600万的房子卖了,哪怕只卖500万。60岁卖的房到75岁的话一年是不是就平均30万了,一个月接近3万元呢?这还只是简单的计算,还没有计算把钱直接存到银行的利息呢  。如果以房养老变成保险的话,恐怕就没有这么简单直观了。这么贵的房子恐怕只能一个月拿到1.5左右, 只要去世了,房子基本也就成为保险公司的了。这样一算比抵押贷款少了一半。当然现在贷款收紧,老人不一定能靠房子贷出款来消费,所以我们也只是举个例子。如果生命力够顽强,有可能多少赚回来点。但是保险公司那么多精算师不是白养的,一定精确计算了平均寿命以及赢利点,普通人是很难从中获得大的好处的。

换个角度来看600万元的房子变成了保险,每个月1.5万左右看着也不错,基本生活是够了。但是如果生病呢?如果生的重病呢?一下子需要30万元的时候怎么办?癌症高发的时代谁敢保证就一定不得病呢?以房养老的一次性评估必然会尽量低的去做评估,也不可能按照评估价格和人均寿命给你计算平均每个月的费用。一定会打一个大大的折扣,同时评估时一定会考虑到房价下降的因素,对房价再打一个折扣。对于以房养老的老人来说以房养老充满未知,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也一样存在经营风险。毕竟以房养老的前期保险公司是没有任何收益的,真正有收益的时期是投保人去世后,动辄10年15年以上的投入周期。资金压力是相当大的,远不如直接收钱,然后再投资的传统保险模式赚钱更快更稳妥。老人按照传统观念,在合适的阶段将手里的房产售出,然后选择跟子女一起居住,获得照顾。或者到子女家附近租房居住,一方面可以帮着带带孙子孙女,另一方面自己也可以得到子女照顾。

而,售出房产可以得到一大笔钱,以600万的房产为例,哪怕售出500万。存成三年定期存款,按当前三年定期利率3%左右计算,每年仅利息就高达15万元左右。自己只花利息就足够了,平均每个月1万多。万一有什么大病,100万也足够了吧。即使剩下400万,那每年也还能有12万元的利息,平均一个月还是有1万块钱。什么城市也够花了吧。真正有一天去世了剩下的钱还可以给孩子,手里有存折有钱,子孙也更孝顺不是吗!一般的父母都会有这样清醒的认识吧。与其事后将房产给没有血缘关系的保险公司,远不如交给自己的亲生骨肉。所以说,以房养老是一个不错的想法,但是,注定不会广受欢迎。可能会有人尝鲜,但是不会成为主流。还是那句话,商业保险一定是以盈利为核心的。传统观念,也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改变的。

这是一个以“以房养老”为幌子实施诈骗的案例与政府提倡的以房养老无关,也不能说以房养老是骗局。受骗的这些老年人大部分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那个年代过来的人,头脑中已经很牢固地建立了公权力信任。骗子们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把自已伪装成“官方”人员,并通过公证等“官方”渠道实施诈骗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老人是一个时代的牺牲品。改革开放前的三十年,人民对政府的信任是自觉的,而那时的政府也可以称得上是人民政府,无论过去发生过怎样的灾难和错误,但政府及官员的动机还是以为全心全意人民服务为宗旨的。现在则不同了,政府逐渐回归到本为,职权法定,职责有限。政府及社会机构均在向以契约原则约束自己的行为。政府及所有的社会机构均把自己的行为准则从“让人民满意”向“我没有犯错”转移,而人民却没有从“他会对我负责”完成向“我得自己负责”的转换,当然也就不可能想到找个专业的人对我负责。具体到这个案例,首先是老人们无一例外都选择了天然信任,无论是对那些骗子还是公证机构。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财产处置,竟然不舍得花几千元请个文案律师,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不可想象的。这就给诈骗开了方便之门。其次是公证机关(这个机构与国际上有重大差别,政府是完全可控的)没有提供想象中的为人民服务,详细地为人民讲解这份公证所有可能导致的后果,只是依照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岗位职责覆行法定义务。这就给骗子提供了便利。第三是行政主管机关不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于千八百万的房产仅以千元成交的常识性不正常交易(并非程序性不正常),没有在法定职权外向消费都提出警示。这在事实上构成了对诈骗的庇护。市场经济是在契约下运行的体制,其本质是与中华传统文化的“一诺千金”相悖的,契约制本身的基础就是世人皆恶,需要道德以外的物质约束,这也是契约的最原始需求。而骗子们正是巧妙地利用了这个空档,对准那些在“一诺千金”环境中长大的老人们,把人性的恶在现行的社会的非信任文化中通过信任人群发挥到了优质。也许有人会说,谁谁谁如果多做一点,负多些责任,或许就不会是这个结果。但是,如果你看到在银行给骗子汇钱的那些谁都拦不住的老人们(有个报导,老人在柜台给骗子汇款上百万,柜员劝不住,报警后警察来了都拦不住,最后银行用了拖字诀,成功地等来了她女儿,这才被用专政的力量拖离了虎口,一边走,老人还在问候所有人)。你不得不佩服那些高明的骗子,也不得不同情那些老人的悲哀。他们的手段很拙劣,也很简单。无非就是偷梁换柱,李代桃僵那些把戏,利用一些似是而非的概念借壳上市,实施诈骗。用现代的恶去欺诈过去的善,用宽阔的路误导人们跌入深深的坑。曾经有一个骗子金盆洗手后透露过为什么骗子们的骗术如此拙劣。他们就是为了减少群体事件,以避免面对疾风暴雨式的打击。如果骗术太高明,让某一地方的老人们大量被骗,那一定会成为社会群体事件,那他们将面临当地人民政府的强力打击。如果在某地只是个案,那等多个地区的案件汇总成为大案之前,可以为他们争取到更多的时间,他们可以更从容地毁尸灭迹,逃之夭夭。所以,骗子们可以在很多地方行骗,但每一地只要骗到智商排在最后的那几个人就足矣。然后,分赃,转移。何其毒也!这个视频也能看得出来,一个地方就是那几个人上当,而已。在现代社会里,所有的为人民服务都已经转变成规则,规则之外,就完全需要自我保护。否则,面对着一步一坑的商品社会,必将会被跌得满身疮痍。正如这个问题本身揭示的骗术一样,通过对内容的重新编织和断章取义,提炼出的标题,很容易就会让人们通过这个打着以房养老幌子实施的诈骗联想到以房养老本身是个骗局,可见,欺诈已然成为一种替代文化,欺骗误导无处不在,虽然这在契约社会危害很小,但对那些“非契约”的老人们不啻是一种灭顶之灾。这有点好象是禽流感,对鸡危害很小,但对于人却是致命的。所以,面对禽流感,要么把自己变成鸡,要么就远远地躲开鸡。老人们,小心点吧,一切都要靠自己。

心痛!2020年空巢老人达到1.18亿,空巢老人如何才能不空心?

 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2020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3岁,2030年将达到79岁。哇塞,一想到以后自己会活得长长久久,就觉得无比激动呢!

然而快乐总伴随着痛苦,这才是人生的主旋律。全国老龄办披露,根据测算,同样是3年后的2020年,我国空巢老人将达到1.18亿,失能老年人将达到4200万。生活越来越好,生命越来越长固然令人欣喜,但这也表示社会老龄化已是刻不容缓的问题。

心痛!中国社会老龄化现状,先看一组数据。衡量老龄化压力的重要指标是老年人口占比。

当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时,社会就进入老龄化。我国许多省市的老年人口占比,早已超过这个标准,成为老龄化问题的“重灾区”:

江苏、四川   浙江的老年人口占比都非常高,另外一个重要指标则是:老年抚养比。目前我国的老年抚养比为13.7%,也就是说,每100个劳动年龄人口,就要抚养13.7个65岁以上的老年人。

重庆、四川

江苏、山东、辽宁、湖南、天津

青海、新疆、西藏、宁夏

虽然这一比例在不同省市间差异巨大,但不可否认的是,越是人口稠密的发达地区,老年抚养比带来的老龄化压力就越大。在以亿计算的老年人口中,最受关注的群体是:失能老人和空巢老人。

18.3%失能老人1.吃饭2.穿衣3.上下床4.上厕所5.室内走动6.洗澡这六大生活指标至少一项不能完全自理,必须依靠他人照料的老人,称为失能老人。根据国家测算,失能老年人口将持续增长,2020年增至4200万,2300年增至6168万,2050年增至9750万。

51.3%空巢老人无子女照顾,独居或仅与配偶居住的老年人,成为空巢老人。空巢和独居老年人口也将持续递增,2020年增至1.18亿,2030年增至1.8亿,2050年增至2.62亿。

另外,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也不断增长,2020年增至2900万,2030年增至4300万,2050年增至1.08亿。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孝敬父母,天经地义,可如今在父母身边尽孝道,似乎越来越困难……而最近一篇《空巢老人:你爸躺在地上 而你在通讯录里》的报道戳中了很多人的泪点:

65岁的朱阿姨一人照顾瘫痪老伴已5年了,有一次老伴从床上掉到了地上。朱阿姨折腾了20多分钟根本整不动。女儿远在成都,亲朋都在熟睡,刚强了一辈子的朱阿姨去央求两位保安,一再保证即使出了问题也和人家没关系才把老伴搬到了床上。张阿姨每天也不让自己闲下来,独生女毕业留在广州,老伴去世后她更怕家里的静。收音机、电视从睁眼开到闭眼,还特意花几千块钱买了条小狗就为了自己说话时,有个“应声”的。女儿离家13年,在张阿姨的手机通讯录里始终叫“啊”,因为能一直排在排名前列位。

67岁的陈阿姨胃溃疡穿孔,和老伴一商量,不想让在美国的儿子惦记,偷偷办了入院手续。儿子来电话:妈,你在家呢?咋这么半天才接电话呢?!妈在厨房擦瓷砖呢,没听见!!陈阿姨最后一个字说完用牙咬住了下嘴唇,就怕儿子听见自己的哽咽声。

79岁的柴大爷和老伴就怕生病花钱遭罪都是第二位,关键是给孩子们添麻烦。前年柴叔做了手术,孩子们都孝顺,和单位请假耽误了工作。从那以后老俩口想通了:出钱出力都帮不上孩子们,只能把自己“整明白”,不添麻烦就是较大的帮忙了。

……

当我们在北上广深打拼时,

当我们享受青春时光时,

这就是远在家乡的父母的生活常态。

不敢病、不敢老、不敢报忧,

他们曾经是我们幼时顶天的英雄,

他们现在依然想为我们分忧解难,

可他们也正默默承受着“老无所依”的孤独和无助。

他们是空巢老人,也可能是未来的你我。

空巢老人如何才能不空心?

调查显示:心情暗淡、沮丧、孤寂,食欲减低,睡眠失调,脾气暴躁或愁眉不展,不好与人相处,一些空巢老人甚至想到了自杀。

而近年来“空巢老人因孤独频繁报假警”、“空巢老人在家中去世无人知晓”、“空巢老人被骗光养老积蓄”等等相关新闻偶见报端,令人难过不已。我们常常轻易对朋友说出‘我爱你’,却往往忽视了及时向至亲的父母表达爱 。有句古语:父母在不远游,常被用来劝诫即将远行闯荡的人。日前爆出一条新闻似乎就是这句话的生动写照。一位65岁的老人凌晨三点因抱不动摔在地上的老伴,只能暗自落泪神伤,而距离遥远的独生女儿,只能躺在通讯录上。父母在到底应不应该去闯荡,确实是许多青年心头解不开的谜。父母往往不会劝阻儿女去闯世界,而子女大多也并非没有考虑父母,只因想闯出一片天给父母更好的生活。而在没有为人父母之前一些青年对于父母的爱,理解de略有片面,有的认为多给父母一点生活费物质上的东西就可以了。殊不知,父母的空心恰恰并不需要这些,他们的付出或许只想听到子女爱的回响和精神上的关怀。实际上,父母在不远游下一句常被人忽略,“游必有方”。这个“方”,应当就是对父母物质和精神的双重的妥帖安排。绝不能认为父母不愁吃喝就是做到位了。当然,除了青年自己,社会也要多帮助他们分担养老,比如可以大力推进社会化的养老服务,让养老方式更加多元,为青年们的热血奋斗,营造更加宽松适宜的空间。“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可能是人世间最悲哀的一件事了。那种无力感、无法逆转的后悔和痛苦,是任何世俗的成就都无法抵消的。最简单的幸福就是“在一起”,所以,趁着父母尚在,有空多陪陪父母,多和他们打打电话聊聊天。父母在哪里,家就在哪里。不要等到失去再追悔莫及,不要让远在家乡的父母成为空心的空巢老人。

父母在哪里,家就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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