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区竟给业主发了24万现金,还有发126万的!这笔钱你本该也有

中金在线 2017-11-16 1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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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苏州高新区朗香小区业主乐开了花。小区业委会发大红包啦。606户人家总共领到了24万元现金,并且,还是由业委会成员挨家挨户把这个大红包送到居民手中。

  近日,江苏苏州高新区朗香小区业主乐开了花。小区业委会发大红包啦。606户人家总共领到了24万元现金,并且,还是由业委会成员挨家挨户把这个大红包送到居民手中。

  原来,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签订了协议,从他们那里争取到了小区的公共收益。其实,发这“公共收益”红包的,并不止这一家。早在2015年7月份,苏州园区都市花园就将公共收益126万以物业补贴发给了业主。

  当时,都市花园的邹女士说平均每一户领到了401元。然而,有很多居民包括她自己拿到了钱,才知道有小区的公共收益。

  “公共收益”究竟是什么?

  首先,这笔钱由什么构成?其实这些钱你们家也有,你也有份。先来说说啥叫公共收益。你们家小区的电梯里是不是这样的:

  你们家小区的灯箱是不是这样的:

  还有,你们家小区的门禁杆,是不是这样的:

  是不是小区里都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广告,而且每个月都在变?当然,这些广告不是谁都能贴的,都是要收费的。

  还有,比如:小区外车辆进入小区要收停车费;有人要在小区广场搞特卖、或做活动,要交场地租金;小区的配套商铺,有人要开店,那就得付房租;小区的会所,承包给别人经营,也要收租金……这些钱都是公共收益。

  收钱的虽然是物业,但是,物业只是代为管理,这些钱都归业主所有。

  这笔钱从来没拿到该找谁?

  关于“公共收益”的使用,江苏一物业公司表示:

  每个小区的收入和利用情况不一样,以东方花园为例,园区平均物业费在2元/㎡,但作为园区老一代的小区,他们的物业费还维持在0.65元/㎡的水平,收入较新小区要少很多。

  同时,年数越长小区硬件需要维护的地方越多,花钱也较多,公共收益剩下的就很少,在使用上会和业委会达成一致。

  所以,对这笔钱有疑惑的,赶紧去问问小区的业委会。

  如果是没有业委会的老小区这该怎么办呢?

  毕竟,这其中也不乏有些物业公司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不主动公示小区的收益、物业费的使用和用途等。这时候,就要拿出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了。

  较新版《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2007年颁布并实施的《物权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七十九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第八十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据法律界的朋友所说,可以找当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反应此问题。讲了这么多,是想告诉各位小伙伴,作为业主,你有很多权益。你的权益也有法律来保护。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代表中金在线立场)(来源:中国新闻网综合苏州发布、深圳大件事、深圳晚报、浔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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