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群租房的日子要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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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昆山群租房的日子要到头了……
小伙子要租房阿?
大小单间,朝南带飘窗
单间800,独卫1200
整租房?谁还住整租阿!
没有了,你来晚了,单间划算便宜
那谁谁谁家有套房看不看?我帮你打个电话
小区门口围聚着的二房东们
这些租房桥段每天都在上演
说起群租房,除了廉价便宜
没有任何保障,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但昆山外来人口众多,其中不乏经济能力薄弱的,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群体。他们如何居住?很多人选择了价格低廉的——群租房。
群租房较大的隐患就是消防安全问题。火灾发生率,远远超过正常状态的民宅。其中,不乏伤亡惨重的案例。
此外,还有“三合一”电动车充电等隐患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苏州全市登记在册的“三合一”场所3.1万余家、出租房158.1万个、电动自行车750万辆,上述各项数据均居全省首位。
其“三合一”场所占全省总量的43%,出租房占全省总量的23.8%,电动车数量在全省占比也很高。近三年来,全市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全部由这三类突出隐患引发。
什么是“三合一”?指人员住宿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混合在同一建筑内的情况。
整治行动,刻不容缓!
从5月5日起持续到8月12日,苏州全市开展“3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整治行动将全面开展并分为三大阶段:
●5月5日-5月1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
●5月11日-7月31日为排查整治阶段
●8月1日-8月12日为评估验收阶段
对于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坚决及时整改到位。对不配合整改的人员也有相应处罚:
● 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场所和违法违规问题,坚决停产停业停租并落实整改。
● 对拒不停产停业停租的隐患场所和拒不纠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处置。对火灾隐患严重且拒不整改的责任人,坚决追究法律责任。
● 对因不落实主体责任而被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的房东或“三合一”场所业主,全部纳入信用“黑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将严查以下三类现象
整治群租房
如果近期有租房需求的小伙伴,一定知道这个情况。各个区的群租房都在整治、整改、拆除……
或许那些二房东的好日子快到头了,预计未来整租房的需求会直线上升。
正常合租当然是可以的,但下面这7个行为是明确严禁的:
1、严禁出租人、转租人放任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
2、严禁违法建筑和非居住场所出租居住
3、严禁擅自改交房屋原有结构、装修分隔及违法群租
4、严禁出租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5、严禁出租房卧室内使用明火
6、严禁出租房屋擅自安装门窗障碍物
7、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公共空间停放、充电
三合一场所
生产、生活、仓储都集中在一起,一般没有严格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简陋不健全,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危害极大。
其中吴中公安分局在去年7月
根据辖区特点在临湖镇“三合一”场所
推广安装应用简易喷淋系统和烟感报警器
并且配置多台微型消防车
成立微型消防站
安装和覆盖场所达300家
此外这类场所还要严格遵守8个“一律”:
1、生产、经营、储存区与住宿区一律用实体墙分隔
2、居住房屋一律不得违法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3、违法建筑、违法搭建、门窗铁栅栏一律拆除
4、住宿区域一律不得违法群租
5、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在室内公共空间停放、充电
6、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一律不得占用、堵塞
7、住宿场所一律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
8、住宿场所一律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
规范电动车
小区里最常见的就是随意停放电动车。有的甚至把电动车开到楼道里,坐电梯到高层楼道充电。
去年12月,公安部就下发过《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现苏州大市内各个小区随处可见“禁止随意停放电瓶车”标识。前不久常熟某小区电瓶车车主因涉嫌过失引起火灾,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电动车作为一种日常交通工具,使用的人非常多,所以尤其要注意,严格遵守这6个“不允许”:
1、决不允许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
2、决不允许从非法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及电瓶
3、决不允许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
4、决不允许在不合规地下室停放电动自行车
5、决不允许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公共空间停放、充电
6、决不允许物业管理单位放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联动整治 举报有奖
本次苏州“331”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要求,有力的手段、过硬的措施。开展全市火灾隐患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期间还将开展系列举报活动。大家可以通过拨打“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举报投诉,对投诉在理、举报有功的热心市民,将有奖励。
其实在昆山打拼的人都不容易
但为了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
该整治和处理的还是要解决
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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