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缴满3年 外地户籍也能拿创业补贴

昆山看房网订阅号 2017-12-18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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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重点群体就业,军队退役人员、优抚对象家庭人员、随军家属、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家庭人员等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打破大市范围内人员流动区域性障碍,苏州户籍劳动者在大市范围内就业创业平等享受扶持政策……

扶持重点群体就业,军队退役人员、优抚对象家庭人员、随军家属、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家庭人员等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打破大市范围内人员流动区域性障碍,苏州户籍劳动者在大市范围内就业创业平等享受扶持政策……根据市政府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包括拓展帮扶范围、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补贴标准等一系列举措,将助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激发创新活力和创业能力,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

在扶持范围上,除了加大对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家庭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就业创业政策在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实施外,加大对留学回国人员的扶持力度,全面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政策。拓展就业见习对象,将本市户籍16-25岁离校未就业技工院校高级工以上毕业生一并纳入见习对象范围。同时,创业扶持对象范围也有较大突破,将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纳入创业培训、开业补贴、社保补贴、租金补贴、运营补贴、带动就业补贴等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并将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缴费满3年的外地户籍创业者,一并纳入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象范围。

在政策支持方面,健全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加大国际职业资格认证力度,推动企业在聘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同等享受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资福利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同等享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相关政策和待遇。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技工院校毕业生实施租房补贴政策。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其中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给予一定奖补。按照创业孵化基地的孵化服务能力、载体规模及创业项目带动就业预期等因素,认定一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在补贴标准上,企业每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10人及以上(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除外),履行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均满1年及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由1万元提高到2万元。提高见习补贴标准,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见习学员的生活补贴,由不低于当年城镇职工月较低工资标准80%提高到全额的较低工资标准。财政对见习基地给予的就业见习补贴,由当年城镇职工月较低工资标准的60%提高到70%。对见习期满见习人员留用率一个自然年度内达50%以上,且与见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见习单位,给予见习单位的一次性见习奖励补贴,由每留用1人2000元的标准提高到3000元。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全额补贴由不超过1年延长到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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