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再引热议 用辛苦挣来的房子抵押养老?

搜狐猪猪 2018-07-19 09: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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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住在家里,每月就可以领取不低的养老金

最近,“以房养老”的话题再一次引起热议,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住在家里,每月就可以领取不低的养老金,这样的老年生活让很多老年人既羡慕又担心。

这种俗称“以房养老”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指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但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据悉,这种抵押养老保险形式较先开始于2014年7月,原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原保监会决定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试点期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

从试点情况来看,“以房养老”保险有效提高了参保老人的可支配收入。据上海保监局数据,截至今年6月底,上海参加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签约客户共46户,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有32户,每户月均领取养老金约12104元。但受多重因素制约,试点进展仍显缓慢。截至今年6月底,有多家保险公司获得了试点资格,但只有幸福人寿开展了业务,共有98户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

据了解,虽然此项业务承保人数不多,但感兴趣的老人其实并不少。只是受传统养老观念、产权纠纷、相关配套政策尚需完善等因素影响,试点开展起来困难重重。在很多老年人看来,自己辛苦一辈子挣来的房子未来会成为别人的,这让人难以接受。另外,自古以来“养儿防老”的思想一时间也难以转化成“以房养老”,这都让“以房养老”保险的进展举步维艰。

对保险公司来说,开展这项业务的积极性也不太高。一位保险公司高管坦言:“‘以房养老’保险属于保本微利型业务,需要不断向老人支付养老金,在老人过世后才能处置房产,对现金流有很高要求,因此保险公司积极性不高。”

实际上,“以房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新的养老解决方案,满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增加养老收入、长期终身领取养老金的三大核心需求。有业内人士认为,尽管“以房养老”保险在较长时间内会是一个小众产品,但它还是有市场的,因此需要政府和市场共同呵护。

但从目前来看,“以房养老”保险涉及房地产、金融、财税等领域,除传统保险业务需要应对的长寿风险和利率风险外,还增加了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房产处置风险、法律风险等,特别是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业务流程管理和风险管控难度较大,税收方面也缺少政策扶持,想要大幅度推进这种新的养老形式还需要各方面共同协调。有专家建议,保险公司应完善养老产业链布局,探索通过引入长期护理保险与“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有效融合、发展康复医疗等,为老年人提供更全面、多层次的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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