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直更名 常熟出台商品住宅退房认购规定

昆山看房网订阅号 2017-12-21 1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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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住建局出台《常熟市商品住宅退房认购摇号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商品住宅所退房源必须公示公开销售,开发商不能指定认购、不得拒绝他人认购,杜绝商品住宅“直更名”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近日,市住建局出台《常熟市商品住宅退房认购摇号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商品住宅所退房源必须公示公开销售,开发商不能指定认购、不得拒绝他人认购,杜绝商品住宅“直更名”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根据这个新规定,商品住宅交易双方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后,确需解除合同办理退房的,所退房源均须通过抽签摇号的方式公开销售。

市房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交易管理科科长瞿晓佶:“退房房源进行公开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调整价格,但是这个销售价格不能超过原合同的成交价格。” 

公开认购摇号都有具体的时间节点

每月10日上午11点前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退出的房源信息在每月10号上午11点前书面报送常熟市房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

每月11日

接到报送信息后,市房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在每月11号将全市退出的房源汇总后在常熟透明售房网(http://www.jscsfc.com)上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房屋座落、面积、价格和售房单位联系方式等。

每月20日前

有意向的购房者可以根据常熟透明售房网上的公示内容跟售房单位洽谈,在每月20号前与房产开发企业签订认购协议。

每月25日

在每月的25号市房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会同公证处进行公证摇号,现场会公布摇号结果。

《规定》还明确: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退房摇号结束后与中签的认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中签者交纳的认购保证金转为购房款;未中签者交纳的认购金应及时退还。

摇号中签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得变更、增减认购人,如摇号中签的认购人放弃认购,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认购人签订的《退房摇号认购协议》规定处理。

被放弃认购的房屋将继续进入下个月的退房房源名单,网上公示的退房房源无人认购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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