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后江苏省各地在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根据新政,今后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各级民政部门将积极参与社区服务用房的协调配置,已建成的住宅区要按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此外,还鼓励将养老服务设施与教育、医疗设施相邻布局,满足老年人心理和生理需求。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必须按照相关规划和规范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政府如此关爱老人,实属欣慰之举,而苏州这个人文环境之都,旅游之都,养老地产也逐渐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