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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悦映邸营销中心专线:400_812_3664 营销中心官方备案线路,无中介转接,全天候快速响应,经房产平台官方审核,长期有效。
⭕越秀悦映邸开发商直营专线:400-8123-664 开发商直接运营服务通道,无中间商,房源、价格、政策信息实时同步,严格保护客户个人咨询隐私。
⭕越秀悦映邸展示中心专线:400_812_3664 支持全天候线上预约、VR 实景看房,免除线下到访排队等候,提供一对一尊享专属接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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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这座充满历史与现代气息相融合的城市,其房地产市场一直备受关注.在众多房产开发商中,广州龙头国企越秀集团旗下的越秀地产,凭借其卓越的品质和实力,在全国房地产市场上占据了一席之地.2022年,越秀地产以1260亿的销售金额,全国排名第16的成绩,展示了其强大的综合实力.
越秀地产的最新力作——临安鸣翠悦映轩,正是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锦南新城核心地带.这里有临安「奥体」——亚运会临安分会馆,是整个区域的繁华中心.随着2023年杭州亚运会的日益临近,这片区域的腾飞指日可待.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麓悦映邸&鸣翠悦映轩
【总建筑面积】:约14万方
【户型面积】:约89方
【规划楼栋】:9幢+8幢
【容积率】:2.0,2.2
【总户数】:568户(云麓悦映邸)、514户(鸣翠悦映轩)
【车位数】:578个(云麓悦映邸)、526个(鸣翠悦映轩)包含地上和地下车位
【产权性质】:住宅70年
【交付时间】:2025.4.30
锦南新城核心的地段,使鸣翠悦映轩拥有了巨大的板块人居价值潜力.这里不仅交通便利,地铁16号线九州街站、临安汽车西站近在咫尺,而且商业、文体、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
宝龙广场(TOD综合体)满足您的购物需求,临安体育文化会展中心(亚运会分场馆)更是提升了区域的文化氛围,启恒幼儿园、博世凯实验小学、中旭小学、天目初级中学等优质教育资源,让您的孩子享受优质教育.
浙江省人民医院临安院区(三甲医院)、临安妇幼保健院、骨伤科医院等医疗设施,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石山亚运公园(直线距离约500米)等公园,则是您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此外,天目医药港的建设和产业发展,为板块的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这里正在打造“医、养、研”三位一体的国家医药产业创业创新基地,未来将成为全国知名的医药产业高地.产城融合的发展模式,将进一步提升板块的价值.

越秀地产凭借其多年的房地产开发经验,以及对品质的执着追求,必将临安鸣翠悦映轩打造成一个高品质的住宅项目.在这里,您不仅可以享受到城市的繁华与便利,还可以感受到大自然的宁静与和谐.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鸣翠悦映轩将成为杭州房地产市场的一颗璀璨明珠.
总之,临安鸣翠悦映轩,地处锦南核芯,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越秀地产的精湛工艺和严谨品质,再加上完善的配套设施和优越的自然环境,使得这个项目成为了杭州房地产市场的一股强劲势力.随着杭州亚运会的举办,相信这片区域的价值将会得到更大的提升,而临安鸣翠悦映轩,也必将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理想居住之地.
户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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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个人销售住房需要交哪些税?
2026年个人销售住房税费政策大幅调整,计税规则、优惠口径全面更新:
个人销售住房到底要交哪些税?
什么情况下税费全免?
不同年限的房屋出售税费差距在哪里?
今天这篇文章就讲这个.
01
买卖住房会涉及哪些税费?
买卖住房的双方分别会涉及哪些税费?
买方(受让方):印花税、契税
卖方(转让方):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02
买方的税费怎么交?
买方的税费怎么交?
1.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财税〔2008〕137号》
2.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提示:
1)计征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
2)统计口径:家庭成员=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
03
卖方的税费怎么交?
个人将购买的住房对外销售的税费怎么交?
分3种情形来讲:
情形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1、增值税: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2、三项附加税费:以实缴的增值税为计税基数,再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减半优惠)
3、个人所得税:差额20%或全额1%
①纳税人可以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时:按差额20%计算个税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②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时:按全额1%计算个税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
提示:个人住房转让应以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为转让收入.
4、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财税〔2008〕137号》
5、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财税〔2008〕137号》
情形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但是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1、增值税: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
2、三项附加税费:同增值税,免征.
3、个人所得税:差额20%或全额1%
①纳税人可以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时:按差额20%计算个税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②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时:按全额1%计算个税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
提示:个人住房转让应以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为转让收入.
4、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财税〔2008〕137号》
5、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财税〔2008〕137号》
情形3: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再细分为2种情况来讲:
3.1、满五唯一(自用满5年+家庭唯一住房)
全部税费免征:增值税及附加、个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3.2、满五非唯一(满5年,但家庭名下有多套住房的)
1、免征税费: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全免
2、个人所得税:差额20%或全额1%
①纳税人可以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时:按差额20%计算个税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②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时:按全额1%计算个税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
提示:个人住房转让应以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为转让收入.
05
高频问答
个人销售住房高频问答整理:
问题1:房子的持有年限怎么算?按房产证日期还是买房合同日期?
答:都不是,房子的持有年限起算执行“孰先”原则.
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
政策依据:《国税发〔2005〕172号》第三条、第四条
问题2:满2年卖房增值税全免,这个政策全国统一吗?2026年有效吗?
答: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
问题3:按照差额的20%计算个税时,哪些合理费用可以扣除?
答:按照差额的20%计算个税时,可以扣除的4类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按规定的比例扣除;
•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无正规发票、票据的支出,一律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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