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西璀璨”项目第一批次(非人才房源)认筹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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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启者:
为充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您在认筹前详细阅读本认筹须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
一、【基本信息】
独墅湖西璀璨璟园项目已于2023年8月22日获取第一批次房源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编号:苏房预园区【2023】135号),包括公安编号6幢、7幢、10幢、11幢、12幢计196套房源,其中3套样板房不参与推售,房号为7幢201室、10幢202室、11幢202室。其中人才房118套,故本批次开盘推售房源共计75套,若人才房源未售罄则自动转为非人才房源,本次预售房源备案均价为35433元/平方米。双方权利义务及交付标准通过签订《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进行约定。
本项目《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红线内外不利因素》等文件,已同时在销售现场和“招商蛇口苏南公司”公众号公示。
本次房源销售方式为线下认筹登记,您可至湖西璀璨销售中心或关注“招商蛇口苏南公司”公众号获取相关信息。
二、【认筹办法】
认筹登记及资料提交
认筹时间:2023年8月23日9:00—8月29日17:00
认筹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群力路18号湖西璀璨销售中心
具体事宜如下:
1、线下认筹材料:
(1)认筹登记人相关身份信息: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户口簿(户头页和本人页,若有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未成年子女户口页)、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生效裁判文书等,如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还应提供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单身且非离异则无需提供);港澳居民提供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台胞证;外籍人士还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中文名字的公证翻译件。
(2)认筹登记人个人所得税明细或参保证明及其明细:
① 苏州本市户籍:无需提供;
② 非苏州本市户籍: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大市范围内,
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明细或参保证明及其明细;
(3)有房和无房证明:认筹登记人本人或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包括县级市昆山、太仓)范围内有房或无房证明;
(4)个人征信及工资流水证明:认筹登记人本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当月有效)、收入证明及近半年以上银行流水、首付款流水(首付必须为自有资金),主要核实购房人的还款能力,如购房人承诺的首付比例难以达到其还款要求,需承诺提高首付比例并满足贷款要求,全款客户无需提供。
2、认筹金标准及要求:
本次认筹采用现场刷卡或转账方式,登记人应当在认筹时间内至湖西璀璨销售中心报名,并缴纳认筹金。
苏州大市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具体冻资金额要求如下:
(1)首套首贷,或名下有一套住房且该套住房房贷已结清的购房客户:人民币20万元整;
(2)名下有一套住房且该住房贷款未结清,或名下无房但全国范围内有房贷在还的购房客户:人民币20万元整;
(3)全款客户:人民币20万元整。
3、账户及开户行
监管账户名称:苏州招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中支行
开户账号:32250198903600006170
上述认筹金必须为认筹登记人本人及家庭自有资金,不得含有民间借贷、小额贷、消费贷、经营贷、他人借款等非自有资金,亦不得是除本人或直系亲属以外的人转账而来,银行储蓄卡必须为一类卡,且解除划款限额。
4、认筹登记报名后,由我公司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成功后方能参与选房。
三、认筹必读
1、本次认筹为线下操作,客户提交材料需真实有效。
2、认筹登记人即为本次购房的“买受人”,后续选房及签署《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中的签约主体必须与认筹登记时提交的认筹登记人姓名、人数、电话号码、证件号码一致,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更名或增减人数。认筹登记人应当准确完整的填写本人以及配偶的具体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和身份证号),后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修改,如信息提供错误无法完成现场选房、签约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由认筹登记人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3、认筹登记人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无论我公司对认筹登记人资格审核是否通过,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发现认筹登记人之前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无效、非法或不完整等情况或认筹登记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则我公司有权立即取消其已选定的房源而另行销售,我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并将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每个编号只允许选一套房源。
5、如后续选房成功并需通过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该项目任一合作贷款银行有权核实其银行账户流水、征信等材料的真实性及自有资金来源,并审核可贷剩余房款额度。认筹登记人因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公司有权取消其认筹资格且我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6、认筹金仅视为认筹登记人对项目房源有购买意向,并不作为成功购买房屋的保证。
7、认筹登记人在后续选房活动中,房屋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确认选房并签订《独墅湖西璀璨璟园商品房认购协议》后,认筹金转为定金。若开盘活动结束后认筹登记人未能选中房屋,认筹金将在选房活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8、认筹登记人选中房源后应及时按照认筹登记时选择的付款方式(一次性或贷款)办理线下签约、款项支付等事宜。
选房人选房活动结束后7日内至独墅湖西璀璨璟园签约中心:苏州工业园区群力路18号湖西璀璨销售中心如期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办理相关书面认购、签约、贷款手续。若选房人未按照前述约定足额支付房款及办理认购、签约和贷款等相关手续,即视为该选房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项目无需再行通知该选房人并有权将该房屋另售,且项目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9、如认筹登记人本人无法前来办理相关手续,应由受托人持公证机构出具的委托书及认筹登记人本人资料前来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四、郑重声明
任何第三方单位、个人以内部认购、提前选房、更名等任何理由收款至第三方单位、个人账户的行为均涉嫌诈骗。任何第三方单位、个人以销售我公司项目为名,收取的中介费、居间费、“ 茶水费” 等费用,均与我公司无关。请您注意甄别信息真伪,保护自身财产安全。如您发现我公司工作人员参与上述违规行为的,可拨打0512-65858865向我公司举报。
认筹资料咨询电话:0512-65858865
咨询时间: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9日
五、 【预售许可证公示】【五证公示】【营业执照公示】
苏州招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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